国际交流处是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上级外事管理办法、高等教育相关法规以及学院的办学目标,协助学院制定有关涉外规划、规定、条例,并负责协调实施;协调学院外事活动,为学院各部门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积极推动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事业,推动学校国际化合作办学水平的提升。
其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起草学院国际合作交流战略规划和涉外工作规章制度,管理并协调全院涉外交流工作。
3. 负责学院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统筹管理,包括与国(境)外高校、企业及其他文化科研机构的联系沟通、项目协议的拟订、协调、实施以及后续管理服务等事宜。
4. 负责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报批及管理工作。
5. 负责国(境)外专家学者、交流人员来校的邀请、报批工作。
6. 负责国(境)外专家学者、友好院校代表团、其他文化科研机构的来访接待与管理工作。
7. 负责办理学院涉外公函;做好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8. 负责学院各类国际(区域)合作项目交流人员的选拔及管理。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