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昆仑校区13#-18#学生公寓宿舍楼空调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昆仑校区13#-18#学生公寓宿舍楼空调采购
二、预算金额:
1.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叁元柒角五分(¥2262723.75元)。
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废标。
三、采购内容、送货地点
1、货物采购需求表(详见附件1)
2、服务地点:威尼斯144777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
3、按采购方的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四、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公告后三天内签订合同
五、送货期限及付款方式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威尼斯144777昆仑小区)。
3、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该项目为学校二期建设PPP项目之一,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货款。该款项由二期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司一次性支付。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六、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3.营业执照须有招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费用(含空调机、运费、安装费、调试、人员费用、安装材料费(含室外机支架、空调连接铜管、排水管等材料,其中,空调连接铜管、排水管含超过标配加长部分等)、售后服务及开具发票税费等所有提供货物所需的各种费用;
2.投标方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投标中标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3.投标方报价需报单价及总价;总价计算错误时,以单价为准;
4.投标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采购空调品牌仅选用格力和美的两个品牌
八、现场踏勘
因空调安装时可能会涉及到铜管超过标配长度,对空调安装成本产生一定影响,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现场踏勘,如需要现场踏勘,请联系我校工作人员:苏老师 18907714686;现场踏勘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早上9:00-11:00,下午14:30-16:00。
九、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时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标书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清单。(参照采购需求清单)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服务承诺(含保修期、售后服务责任等)(自拟)
十、询价采购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2日9:00至10: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威尼斯144777昆仑校区管理楼(404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十二、评标方法
由威尼斯144777组织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威尼斯144777官网发布
十四、监督部门
威尼斯144777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招标人:威尼斯144777
地址: 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威尼斯144777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71-5650225
2021年8月29日
附件1:货物采购需求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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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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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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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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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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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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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匹变频壁挂式空调(格力或美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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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制冷量(W)≥50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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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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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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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况制冷功率(W)≤157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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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制热量(W)≥60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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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能效消耗效率APF(GB
21455-201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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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标等级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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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机噪音dB(A)≤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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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风量(m3/h)≥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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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预算价包含空调机、空调连接铜管(含超过标配加长部分)、排水管(含超过标配加长部分)、室外机支架、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及开具发票税费等所有提供货物所需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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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昆仑校区13#-18#学生公寓宿舍楼空调采购项目》合同版本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广西南宁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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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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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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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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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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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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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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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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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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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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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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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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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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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费用(含空调机、运费(含保险)、安装费、调试、检验、人员费用、安装材料费(含室外机支架、空调连接铜管、排水管等材料,其中,空调连接铜管、排水管含超过标配加长部分)、售后服务及开具发票税费等所有提供货物所需的各种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合同不接受损耗。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2021年月日;交付地点: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威尼斯144777昆仑校区。
2.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等)。
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6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
2.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该项目为学校二期建设PPP项目之一,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货款。该款项由二期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司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如3天内无法修复的,须提供备用件。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6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投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报价清单
2.合同文件。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叁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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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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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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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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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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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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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156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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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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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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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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