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6:17
“扶绥县山圩镇平天村那耀屯党支部书记方冠宁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今年4月,被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栽了!消息一经传出,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联动协同推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420件,结案258件,党纪政务处分229人,组织处理35人,移送司法机关73人。
高位推进 协同作战打好“组合拳”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号角吹响,一场荡涤黑恶、清除污垢,摧毁黑恶势力的风暴在八桂大地迅速掀起。
行动伊始,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把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专题培训会等,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在自治区十ー届纪委四次全会、五次全会上进行重点部署,配套出台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参与专项斗争作出具体部署,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历次工作例会进行重点推进。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带头抓落实,先后多次作出批示和提出工作要求,深入一线调研督导。自治区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每位成员确定1-2个联系点,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蹲点督导,指导推动案件突破,带动全区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走出机关,走进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更好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治区纪委监委提请自治区党委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自治区党委2018年工作要点、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并作为设区市党委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述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各级党委书记主体责任。
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才能事半功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各项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拔“伞”同频共振。2018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公安等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共799条,并优先组织力量开展核查,主动向各级政法机关移送黑恶犯罪线索372条。
强化执纪问责 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最深刻的感受者。
2018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发挥信访主渠道、巡视巡察“利剑”、派驻“探头”等多种监督方式作用,广泛收集、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2356条。
防城港市公安局渔万派出所所长黄冬因涉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充当涉毒、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以雷霆之势破“网”打“伞”,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一网打尽。截至2019年3月底,共查结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91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30件。对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接上手、重拳惩治,与自治区公安厅组织查办了某县涉黑案,立案审查9名涉案民警,公安机关抓获人员32人。
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打掉的34个涉黑组织案件“一案三查”,问责37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
标本兼治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当我想要抽身时,已经晚了。”
2018年11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同步推出永福县原政协主席刘永祥违纪违法案剖析,曝光刘永祥违纪违法主要问题,剖析其腐化原因,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在强化案件查办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在媒体点名道姓曝查处的典型案例,并通过在村屯张贴通报文件、召开村民会议通报等形式及时将案件通报曝光到乡村和屯组,扩大执纪审查震慑力。2018年以来,全区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6起。
“现场观看庭审,接受零距离的警示教育,对我触动很大,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让人内心受到深刻警醒。”3月28日,北海市海西派出所原所长张枭杰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在庭审现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促改”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参会党员干部深受教育。
前车之失,后车之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手抓惩一手抓治,督促相关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做好“后半篇文章”。各涉案单位用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症结,深挖问题根源。
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2018年7月,桂林市纪委监委、永福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以案明纪”主题活动,召开全县政法系统警示约谈会,通报刘永祥案情。警示约谈会刚结束,就有23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清退违纪款37万余元。永福县政协机关系统深入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专委会工作通则等15项工作制度。
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铲除基层腐败和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明鲜 龙小彪 韦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