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审计室 讯) 在我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学院纪委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发布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2018年清明、“三月三”、和“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交院纪委[2018]4号),要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于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不用公车、公款扫墓祭奠和踏青游玩,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引领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为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后勤保卫处、行政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项廉政约谈,强调要严格公车使用,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防止公款吃喝,营造了正风守纪的文明氛围,让这个“清明”节更“清明”、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