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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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琼,字珍之,长乐武强(今河北武强)人,南北朝时官员。他为人清廉谨慎,办事不徇私情,大兴儒学,教化百姓,很得民心。
年少明志。苏琼的父亲苏备,是北魏的官员,官至卫尉少卿。苏琼幼年时跟随父亲在边境生活,曾经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开玩笑地问他说:“你想不想做官?”苏琼回答说:“大人设立官职是为了选人充任,并不是要人去找官做。”曹芝对他的回答感到惊讶,便安排他做了自己府中的长流参军,苏琼于是开始步入仕途。
为人清廉。苏琼生性清廉谨慎,从不拆看别人为找他办私事而给他写的信。和尚道研是济州的沙门统(北魏所设以统监全国僧尼事务的僧官),财产极多,在郡中放了不少债,以前常请郡县官吏帮他催债。等到他来求见时,苏琼已知他的意图,见面就谈论佛法。道研虽然为催债多次前来,却都没法说出口。他的弟子问其中的原因,道研说:“每次见到苏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带到青云之中,哪有可能谈论地上俗事?”师徒回家后,便焚烧了债券。
整肃风俗。每年春季,苏琼让郡吏们在处理公务后的闲暇时间读书,并召集大儒生卫觊隆、田元凤等在郡学堂讲学。他主张禁止民间不合礼法的祭祀,婚礼丧葬等民俗也都要节约有度、遵守礼仪。另外,在养蚕的月份则预先公布绵绢的长度式样,徭役赋税的先后次序也都明确规定。每当征派徭役时,苏琼总是先把事情办好,郡县官吏一般没有因延误而受到过处罚。当时其他州郡无不派人到南清河郡,询问处理政事的方法。
体恤民情。北齐文宣帝天保年间,南清河郡内发大水,百姓受灾,缺粮少食的有千余家。苏琼把郡内有粮食的人家都召集来,亲自向他们贷粮,全都分给那些挨饿的人。州府按户征收租税,并且想追究贷粮的事,郡主簿对苏琼说:“虽然是可怜那些饥饿的百姓,恐怕还要连累府君。”苏琼说:“一人获罪,而能救活千家,还有什么值得怨恨的呢?”于是给朝廷上表陈述情况,使征税查问得以免除,受灾人家也能平安生活。这些人都对儿女说:“是苏府君使你们活了下来的。”苏琼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敬重他,后来他因居丧离职,老朋友送来的财物,他一点也不接收。
悬瓜示廉。苏琼任南清河太守六年,为官清明,廉洁自守,从未受赠。郡中有个叫赵颍的人,官至乐陵太守,八十多岁辞官归家。五月时,见自家院子里的瓜长大了,吃不了,于是就摘了两只刚结的瓜,亲自送给苏琼,苏琼坚辞不受。
赵颍仗着自己年纪大,竭力请求苏琼收留,苏琼于是把瓜留下,悬于屋梁之上,竟不切开来吃。人们听说苏琼接受了赵颍馈赠的瓜,也想送他新摘的瓜果,来到门前,打听到赵颍送的瓜仍放在那儿,便相视离去。
隋朝初年,苏琼去世。《资治通鉴》曾评价他道:“有司讯囚,莫不严酷,或烧犁耳,使立其上,或烧车釭,使以臂贯之,既不胜苦,皆至诬伏。唯三公郎中武强苏琼,历职中外,所至皆以宽平为治。”(江苏省宝应县纪委监委
孙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