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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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办原副主任、县扶贫办原主任黄镇等三人在杉树种植项目中不正确履职尽责问题。2017年2月至12月,罗城县扶贫办在实施杉树种植项目中违反有关规定,未签定合同即通知中标公司供应杉树种苗,接收不合格杉树种苗,未验收成活率即拨付全部货款。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黄镇、副主任欧英凯、项目管理股股长罗书忠,在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县扶贫办多付货款29.07万元,全县杉树种植项目不能如期实施。2020年3月,欧英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罗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4月,黄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莫乃成在扶贫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为贫困户套取旧房拆除奖励资金问题。2018年12月,莫乃成为帮助其联系贫困户获取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增加奖励资金,提供虚假拆除旧房图片,并在验收表上冒充村党支部书记签名。2019年4月,都安县百旺镇人民政府审核发现该材料明显造假,否定了相关申请。2020年4月,莫乃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天峨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会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时任天峨县下老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的罗会,在负责下老乡圭里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没有对杨某林等6户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也没有对建房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导致杨某林等6户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9.6万元。2020年3月,罗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