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9日 21:08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副巡视员郑建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郑建林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滥权妄为,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材料采购、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建林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建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办理辞退郑建林相关手续;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郑建林简历
郑建林,男, 1968年1月出生,汉族,广西桂平人, 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
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1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安哥拉公司总经理;
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0月至12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广西水电工程局副巡视员。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