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1:21
日前,经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梧州市委原委员、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振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覃振明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供奉神佛,迷信风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为涉黑人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搞权钱交易,涉嫌受贿犯罪。
覃振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宗旨,罔顾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研究,报梧州市委同意,并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后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覃振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