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14:50
“书记、镇长,给我们村换个第一书记吧,否则村里的脱贫工作开展不下去啊。”
2018年8月21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棉花村党支部、村民委向四把镇党委递交《关于请求更换驻棉花村第一书记的申请报告》,要求更换第一书记廖世用。10月中旬,按照扶贫工作队管理相关规定,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及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责令单位将其召回。这是2018年对第一书记的首次召回。
经核查,廖世用自2018年3月起担任四把镇棉花村第一书记,然而当年7月各级督察组到村里进行督查暗访的时候却发现棉花村群众普遍反映廖世用驻村期间经常不住村里,而是早出晚归做“走读”干部。走访的12户农户和集中访谈的2名屯长均表示不知道上级向该村派驻了第一书记,个别长期在家务农的党员也不认识他,驻村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不达标。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规定,所有工作队员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0天,驻村期间一律“吃住在村、全脱产工作在村”。为确保工作队员选得准、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制定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长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工作队员的管理,通过每月“一督查、一通报”,日常“两随机”督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队员在岗情况,每月向全体工作队员通报督查情况,并将通报情况上报县工作队管理办备案,同时反馈给选派后盾单位。对不遵守考勤管理的工作队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处理。
2018年罗城开展对工作队的专项督查、综合督查4次,明查暗访、晨查夜访累计35次,“零距离”查岗督导达1500多人次。印发“红黑榜”通报3期,责令限期问题整改59条,召开集体会议约谈驻村队员223人次,调整乡镇党委书记2人,约谈选派单位主要领导6人,第一书记8人,召回撤换第一书记1人,党纪处分第一书记1人,书面诫勉谈话2人。有力推动了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一线,促使驻村工作队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脱贫攻坚生力军的作用。(罗城县纪委监委 银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