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08
1. 鱼峰区里雍镇里雍村委副主任卢春凤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卢春凤任里雍镇里雍村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家庭收入,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情况下,违规参加村委对自己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的评议会,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8年11月,卢春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 融水县白云乡荣帽村扶贫互助协会干部违规占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0年9月,融水县白云乡荣帽村成立了融水县白云乡荣帽村扶贫互助协会(以下简称扶贫互助协会)。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时任白云乡荣帽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韦文飞,白云乡荣帽村村委主任、扶贫互助协会副理事长杨庆学,白云乡荣帽村村委主任、扶贫互助协会监事长杨靖,白云乡荣帽村村委副主任、扶贫互助协会理事兼会计荣相,白云乡荣帽村村委副主任、扶贫互助协会理事兼出纳潘云府,白云乡荣帽村村委副主任、扶贫互助协会会员荣庆成,白云乡荣帽村团支部书记荣庆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占用扶贫互助资金归个人使用,其中韦文飞、杨庆学、杨靖、荣相、潘云府、荣庆成、荣庆明分别违规占用17000元、24000元、12000元、17000元、17000元、17000元、10000元。杨庆学、杨靖、荣相等人经讨论决定挪用扶贫互助资金共计6万元给腊荣屯集体使用,且未按照规定交纳借款占用费。2018年11月,韦文飞、杨庆学、杨靖、潘云府、荣庆成、荣庆明等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荣相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规占用扶贫互助资金已退还扶贫互助协会。
3. 柳江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安置与后扶股股长谭献康,三都镇博艾村村委副主任韦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10月间,谭献康、韦华在具体负责博艾村根屯25户水库移民房屋外墙装饰工程项目中未履行职责,导致13440.52元补助资金被错发。2014年至2018年间,谭献康未认真复核乡镇上报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情况,导致242400元水库移民扶持资金被错发。2018年11月,谭献康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缴至柳江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