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26 06:30
“自己村上的事不上心,跑到别的村去揽工程、收介绍费,栽了!脱贫摘帽进入冲刺阶段,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近日,四川省南江县纪委监委对部分村第一书记开展了一次警示谈话。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8月21日,有群众举报高家河村第一书记张杰在红庙村易地扶贫搬迁及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帮忙牵线搭桥,收受他人钱财。时间、地点、金额详细,可查性强。县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锁定证据,随后立案审查。
2015年8月,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干部张杰被组织推荐任高家河村任第一书记。刚下去那阵,他全身心投入工作,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扶贫济困、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等工作做得有声有色。
不想,刚有点成绩,他就飘飘然起来,时不时回县城和朋友喝喝茶,一起“放松放松”。2016年上半年,他认识了开发商黄某,多次相约到茶楼喝茶、娱乐。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黄某精于围猎,经常组织“茶坊沙龙”,大谈人生,分析赚钱术。见识了商人的阔绰,驻村的清贫劳累让他心里酸酸的、涩涩的。思想定力的大堤,在黄某的诱惑中一一点点地溃败了。两人商议,一起搞项目赚大钱,由他负责协调关系、联系项目,黄某具体负责出资并实施。
没过多久,他得知同乡的红庙村要启动聚居点建设,便动起了当“介绍人”的心思。他就多次约黄某在茶楼“合计”红庙聚居点的工程。二人认为,拿下这个工程,关键是要打通时任红庙村支部书记马某这个关节。于是,张杰极力向马某介绍黄某,并表示事成后会“表示感谢”。
经他“穿针引线”,黄某顺利签订红庙村聚居点建设合同,并从承建方赖某处得到30万酬金。沉浸在欢喜中的张杰,约定在黄某车里“分款子”。想着15万元“动口费”来得太容易,他心花路放。
然而,上了车,黄某只分给他6万元。他顿时懵了,追问“咋只有6万?我们商量好的,事成一人一半,该15万,怎么变卦了?”黄某以工地上缺钱为由拒绝,两人不欢而散。此后,张杰多次打电话,提出平均分配。最后,黄某同意再给3.5万元。
谁知,钱还没捂热,自己这点“事儿”就捂不住了。
经查,2016年上半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张杰在红庙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建设中,帮助黄某承揽工程并从中违规获利9.5万元;为马某牵线效劳,收受好处费2万元。2018年2月13日,县纪委监委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身为村“第一书记”,却把职责抛在脑后,把赚钱当成“第一使命”,当“串串”搞项目,必然违纪违法,最终自食其果,教训沉重。“由于思想上的松懈,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现在我才明白,唯有坚定理想信念,规规矩矩走正步,才能干好人生最大的项目。”事后,张杰追悔莫及。(四川省南江县纪委监委
杨大琦 || 责任编辑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