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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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廉洁提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过与悔”专栏,由部分违纪被处分的党员干部“现身说纪”,以前车之鉴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违纪事实】2018年7月初,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西辛庄镇执法中队中队长任海峰及其姐姐、弟弟共同商议借用阳泉曲小学场地为其父亲操办七十岁生日宴。7月13日晚宴请5桌,7月14日(星期六)中午宴请20桌。其中,任海峰通知非亲属人员25人参加宴会,收受礼金6700元。任海峰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生日宴,造成了不良影响。7月24日,任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任海峰:虽然常说作风建设无小事,但却没有入脑入心,没有深刻领会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忽视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直到自己被处分,我才深刻认识到,这一事件对自己造成了严重后果,也给执法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完全接受组织的处分,如果不是组织及时制止、放任自己继续发展下去,那么后果会更加严重。
我对我犯下的错误无比悔恨。今后我将时刻提醒自己,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全面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勤勤恳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