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0:25
1. 来宾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龚冠荣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考务费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龚冠荣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擅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使用公务加油卡给该车和其他车辆加油14747.52元,报销停车费880元。2013年10月,龚冠荣带领考察组赴江苏省苏州市等地考察学习,使用公款到周庄、南京总统府等景点旅游,虚列办公用品开支报销景点门票6820元。2013年9月至2016年11月,来宾市司法局自定司法考试考务费发放标准,违规给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考务费101187.2元。此外,龚冠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龚冠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来宾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副局长丁志强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丁志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湖南省新宁县老家等地办私事,并报销所产生的费用4411.95元。2018年4月,丁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来宾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蒙孟兰违规收受礼金、私费公报、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蒙孟兰分别收受下属单位送给的礼金共计4000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蒙孟兰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出的费用共计8496元。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蒙孟兰到重庆市、北京市参加全国老年博览会,借机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长江三峡、长城等景区旅游,报销旅游开支13513元。2012年以来,来宾市民政局多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处分,且违规批准下属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蒙孟兰作为时任局党组书记、副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1月,蒙孟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