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09:15
5月22日,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桂林市原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赖月亮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至2015年6月期间,被告人赖月亮利用其担任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其主持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工作时,徇私舞弊,擅自同意他人在人防坑道工事口部以伪装房名义违章建房,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2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发票骗取公款4.8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以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赖月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赖月亮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桂林市临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桂林市检察院及6城区检察院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
尧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