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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 发布日期:2023-02-22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1〕431号),我校是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批准的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之一,现就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前培训

为帮助广大考生学习掌握公路养护工职业标准,学习公路养护理论和技能实操的要点,考取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举办2023年度第一期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

(二)培训内容

公路养护职业标准解读、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桥涵养护、管理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试验、研究等理论和技能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23年3月4~5日。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方式。

(五)培训费用

五级/初级工:1300元/人

四级/中级工:1500元/人

三级/高级工:1800元/人

  1. 培训教材

    学员需自行购买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公路养护工》培训教材。

    (七)其他事项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并发送培训报名表word版至负责人邮箱,报名人数超过30人开班。

    二、等级认定时间安排

    (一)认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2023年3月11日9:00~11:00。

    技能操作考核:在理论知识考试后1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认定等级

    公路养护工五级/初级工认定、四级/中级工认定、三级/高级工认定。

    (三)认定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累计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方式

    (一)提交报名材料

    1.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考试)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将个人所有图片信息保存在一个文件夹,以“证件号码_姓名”格式命名文件夹,且证件号码中字母一律大写,如:110101********001X_张三(注意:一定要用下划线);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证件号码_身份证明正面”、“证件号码_身份证明反面”命名(注意:一定要用下划线);

    4.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清晰,像素118*146,格式jpg,大小在 15-45KB 之间,以“证件号码_姓名”命名(注意:一定要用下划线);

    5.公路养护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报考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2;

    6.工作年限证明一份,详见附件3;

    7.学历证书扫描件。

    (二)其他事项

    1.考生需将WORD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60760299@qq.com;

    2.所有材料的原件请于认定考试当天带到现场递交;

    3.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可加入QQ群下载报名汇总表;

    4.缴费信息(须对公转账完成报名缴费):

    单位:威尼斯14477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353050509981

    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5.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联系方式 :0771-5650116

    报名咨询Q群:579616489

  2. 关于补考安排

    未通过认定的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费用按上级有关收费标准收取。补考未通过者需重新报名。参加补考的学员,请于2月28日前发送补考申请表至260760299@qq.com

    五、特别提醒

    (一)本等级认定证书用于证明持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养护单位资质管理需要,不作为职业资格及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及工资晋升审批的依据条件。

    (二)考生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威尼斯144777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