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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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0    作者:lqx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处室、系部:

根据中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上级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学院将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对我院2014年度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组  长:温宗胤、程轮

副组长:莫海燕

成  员:黄琼念、韦红教、陈海峰、谭雄、蔡龙生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协助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学院党委管理的各部门、各系部中层领导干部(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部门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

(二)组织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和学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三)结合部门实际,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实施情况;

(四)本人廉洁自律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纠正“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等各项法规制度的情况;

(五)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包括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提交考核材料

考核对象于2015年3月20日前提交2014年本人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情况总结(附件2)

(二)学院领导评廉。学院分管领导根据考核对象的自查报告及民主测评的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对考核对象提出评价意见。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工作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自查报告、民主测评及学院分管领导的考核评价意见,提出初步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核反馈。学院党委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并就考核对象存在的问题等以书面形式反馈。

(五)存档备案。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责任人评先受奖,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五、纪律要求

(一)接受考核的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认真完成自评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标准,秉公办事,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述廉中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以及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学院纪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提醒、诫免、直至组织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

1、《威尼斯144777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象名单》

2、《威尼斯1447772014年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登记表》

                      

                    中共威尼斯144777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