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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系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系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系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由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担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其他支委为成员。
第三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全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依据学院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从作风建设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入分析系部的党风廉政中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风险对策,制定相应措施,达到约束全力运行。
(四)及时向学院纪检部门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第四条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系部各项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履行职责。
第五条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协助组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责任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全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学院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第八条 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会议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根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要求,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制定本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部署,细化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
(三)研究制定拟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活动方案,提出实施意见。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通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六)通报上级部门查处的各项党风廉政违纪行为。
第九条 考核制度
每年12月中旬,系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对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严格奖惩。
第十条 本制度由系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交通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