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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144777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手册

2020年01月05日 00:00 黎津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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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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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安全管理手册

 

 

2020年1月10日修订


威尼斯144777交通信息工程系

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明确实训室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威尼斯144777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训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训场所。目前,我院实训室位于威尼斯144777园湖校区信息大楼及相思湖校区信息楼2楼。

第三条 实训室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系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实训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实训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四条 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 实训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成员由实训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组成,分管实训室的领导主管实训室安全。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训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训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负责实训室安全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实训室安全人员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实训中心是系部实训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学校下达的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实训室安全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七条 各教研室主任是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训室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实训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统筹实训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所有实训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

(二)教研室、实训室等机构有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三)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要层层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训室的教师。

第三章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

第八条 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制度

所有进入实训室实训的师生必须接受实训室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实训室安全知识考试。

第九条 实训项目安全审核制度

对新建、扩建、改造实训场所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 实训室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

(一)建立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应台账。

(二)实训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业务和安全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训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危险性的特种设备,须在专职管理人员同意和现场监管下,方可进行操作。具体按附件内容执行。

第十一条 实训室水电的安全管理

(一)规范实训室用电、用水管理,按相关规范安装用电、用水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实训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实训室内必须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漏电保护器。

(三)实训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无绝缘护套的双绞线等。

(四)实训室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第十二条 实训室设施的安全管理

根据实训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分重点实训室和使用危化品的实训室应加装紧急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并建立台账。

第十三条 实训室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结合实际制定实训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训安全守则等,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对进入实训室的人员(学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二)落实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过期的消防器材应当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三)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保证安全教学。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实训室的内务管理

(一)建立实训室卫生检查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减少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建立实训室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训室内的整洁,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训材料、实训剩余物和废弃物应当规范、及时处置。实训结束或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实训室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并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措施。

第五章 实训室隐患整改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系部配合学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实训室安全检查。各实训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训室安全检查。检查应当做好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训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实训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实训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实训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实训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六条 在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督查整改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期限完成整改。安全隐患尚未消除时,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者停用整改,保障安全。

第十七条 按照学院制定的《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八条 实训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并逐级报告事故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第十九条 发生实训室事故后,实训室所在单位应当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改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中心解释。

 

附件: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细则

 

 

交通信息工程系

2020年1月5日


附件: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细则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细则

一、重要安全部门

1.重要设备部门:信息大楼1层、2层、3层、4层、5层、6层、7层、8层,均为计算机设备集中场所。

2.重要用电部门:四楼网络中心,为24小时供电。

二、安全员:

李亦宁、亢小华

二、主要制度与措施

1.      开展了实训安全的教育宣传活动,购买了10套《高等学校实训室安全概论》,通过学习,使实训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学生对实训室安全的内容、意义有了明确的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各项事务和操作规定;

2.      进一步强化学生实训安全和实训室安全工作,修订了《实训室安全管理细则》,建立了《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管理制度》、《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学生守则》、《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交通信息工程系开放实训室管理制度》和《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的奖惩制度》。针对实训设备、实训环境、信息安全等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

3.      增加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办法,在提高设备利用率的同时,保证安全、健康的环境条件;

4.      根据2012年的运行情况和管理要求,实训室实行了每日安全卫生巡检工作,在每天下班前30分钟进行全面的实训室安全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

5.      规范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制度和日常工作。坚持每天记录实训运行日记,每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集中电源维护与检修;

6.      明确实训安全责任。实训管理员和实训室主任对本实训室全面负责;学生和实训指导教师对实训教学过程期间直接负责。本学年特别加强了实训课堂管理,增加了实训辅导教师人数,保证每个实训房间有老师在场指导和管理;

7.      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实行断电、断气、断水制度,统一贴上封条。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管理制度

一、实训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训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训仪器、设备和实训耗材,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训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训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逐级向上汇报。

6.节约用电和实训耗材,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实训室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将设备及仪器摆放整齐,并确保门窗关闭、上锁后,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8.实训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9.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训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训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训室的设备、仪器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每月进行小保养,每学期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系主任同意,并报主管学院领导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系主任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训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训必须两人(含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训人员操作,实训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五、使用和采购实训用剧毒品或有腐蚀性试验品须经批准,要严格领用手续,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六、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强电和高温雕刻及切割等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七、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八、实训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门窗。

九、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训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人实训室。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训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学生守则

一、遵守实训室有关管理制度,听从老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迟到、不早退,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进入实训室。

二、认真回答教师的提问,按计划和步骤进行实训,实训中要注意观察,精心操作,不抄袭、伪造实训数据或实训报告。

三、学生不得带食品和除清水以外的饮料进入实训楼;禁止穿拖鞋、背心等服装进入实训室;严禁在场内追打、嘻闹、闲聊、抽烟、擅自摆弄仪器设备或玩游戏、聊QQ等其它与课程无关的事情;上课时禁止手机发出声响或接听手机。

四、进入实训室应按教师安排入座,不准串位,若发现机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现象,立即报告任课教师,由教师记录并给予调换,严禁私自调换坐位。

五、上课时必须按照任课教师规定的实训内容用正确的方法来操作设备;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动任何与当堂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设施。

六、在整个上课过程中,应对自己使用的仪器设备负责,若课后发现设备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损坏、丢失,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要自觉维护实训场、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丢垃圾,下课时要还原设备、清理桌面、推好座椅,值日生要服从教师安排搞好清洁卫生。

若违反以上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书面检讨、赔偿、罚款等处分,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责任制

一、切实履行实训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实训教学的质量;

二、实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各项实训室规章制度和实训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上课期间,实训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室或从事实训无关的活动;在实训课时间内,实训指导教师对所在实训室内的学生相关安全责任直接负责,学生相关安全责任就是因学生违反《学生上机安全守则》和其他守则规范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四、实训指导教师有责任指导、监督和帮助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实训室学生上机日志》表的检查并签名;

五、实训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该及时报告实训室责任人、实训中心或其他负责部门,不得擅自违规处理;

六、上课前、下课后,实训指导教师都应该检查实训室基本状态,包括实训设备、照明和空调等电源开关以及门窗等;

七、实训指导教师与实训室专职管理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安全交接手续,提供相关数据,填写相关记录内容;

八、对出现违背相关责任的事故,一律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本责任制适用所有实训指导教师,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切实履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对所属实训室的运行安全和财物安全负责。若出现非学生责任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三、实训室开放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负责对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的检查、规章解释与执行,不得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

五、严格管理仪器设备和其他设备,不得私自转借、更换或挪用;

六、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不得利用实训室设施、场所资源进行实训无关的活动;

七、负责“一卡通”的运行和记录,并直接向学校相关部门负责;

八、及时进行实训室安全检查和记录,切实保证实训室的安全;

九、每天下班之前的30分钟时间,对实训室进行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十、对出现违背相关责任的事故,一律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本责任制适用实训室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并自发布日起实行。

 


交通信息工程系

小型计算机及存储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计算机控制室的环境管理

1.计算机控制室由计算机信息技术实训中心直接管理,不属于某个具体实训室;

2.配备专门的消防安全设施,指定专人保管钥匙,设立专门的安全责任人;

3.根据安装的系统设备要求和工业标准,机房保持基本恒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

4.计算机控制室每日24小时连续运行,由值班人员每日实地检查两次环境状态和运行状况,并进行独立记录;

5.机房仅提供维护管理需要的工作环境,不直接用于实训、实习或科研活动。非管理人员进出机房要进行申请登记;

6.机房每周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保持环境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8.机房内安装的所有设备仍然由原来的相关责任人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学院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小型计算机及存储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1.小型计算机与存储系统面向全学校开放,提供计算与存储服务,满足教学、科研等活动的需要;

2.需要使用系统或在系统上安装软件、数据以及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填写使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3.使用时间分配、用户管理以及系统安装等均由计算机信息技术实训中心统一调度和实施;

4.系统使用的终端由使用者准备,实训中心可以协助安装相关终端仿真软件和连接设置;

5.使用过程记录由使用者进行登记备案,实训中心负责检查收集和整理汇总;

6.使用系统发生的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实训中心不直接收取各种款项;

7.设置系统管理员2人,其中超级用户一名,日常管理用户一名。负责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系统管理;

8.系统每月定期备份一次。如果有系统更新,则要及时进行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

9.保留并存档系统运行日记,每日检查1次,每月进行一次联机维护,每学期进行一次停机维护;

10.定期派人参加联想等的产品培训,保证系统管理与升级的需要,不断提高系统的使用水平。


交通信息工程系开放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实训教学水平,支持师生开展科技活动,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效益。并保证开放实训室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实训室采用开放与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实训室既要对学生开放,又要进行必要的管理,保证实训室安全有序,根据《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开放实训室申请制度

1.开放实训室申请对象:交通信息工程系教师;如果学生社团或者其他学院教师有申请需求,必须联系一位本系教师联合申请;

2.开放实训室申请类型:学科竞赛、专业培训、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生社团活动,校外合作项目等;

3.开放实训室申报流程:填报开放实训室申请单,提交申请单以后等待实训中心和系部的审核意见和时间安排;

二、开放实训室指导教师的职责

1.开放实训室指导教师负责实训项目的指导工作,并批改实训报告;

2.开放实训前对学生集中辅导一次,主要进行管理指导、知识指导、重点讲解共性的问题,宣布开放实训实管理学生守则;

3.定期检查学生完成实训的情况,如有未按期完成规定实训者,应向负责统计开放实训教学情况的教师汇报;

4.开放实训室指导教师负责开放实训室内部的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卫生的检查工作,负责督促学生注意实训安全和卫生;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三、开放实训室值班教师的职责

1.值班教师负责开放实训室的指导和答疑工作;

2.值班期间必须在实训室或指定的值班岗位上;

3.开放实训室值班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实训室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向负责开放实训教学情况的教师汇报,在安排好替班的教师后方能离开,并将情况作记录;

4.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应解答学生的问题,对于共性的问题,不需直接回答,而应该向学生指出自行解决问题的方法;

5.值班教师要检查学生的实训预习情况,并登记检查结果;

6.值班教师有责任检查实训室中学生的实训进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开放实训室学生守则”的现象;

7.值班教师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核实清楚后,在值班日志上登记;

8.值班教师要检查实训室仪器设备状况,有故障或损坏现象,立即在值班日志上登记;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系部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四、开放实训室学生守则

1.进入开放实训室的学生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开放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违规者指导教师或值班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

2.进入开放实训室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明确实训目的、原理和步骤,并写出合格的预习报告。学生有义务回答值班指导教师提出的问题,无预习报告者不得参加实训,并作违规处理;

3.在实训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有损坏、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流,保持现场,并报告值班教师处理;

4.学生不得擅自改变实训的基本要求,在完成规定的实训内容外,鼓励学生增加实训内容,或自行设计实训;

5.实训过程中出现问题、有困难,因尽量自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请值班指导老师答疑;

6.实训中学生不得随意调换或拆卸实训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仪器设备者,应按规定酌情赔偿,并作违规处理;

7.实训中必须如实记录实训数据,按时完成实训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训结果;

8.学生实训完毕,必须切断自己实训位置上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必须按原样整理好实训桌面上的仪器设备,将个人物品和废纸杂物带离实训室;

9.实训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文明整洁;

10.实训期间不准将与实训无关的人员带入实训室,不得玩游戏或做与实训无关的事,严禁修改、删除、复制计算机的系统软件与应用软件。一旦发现将作违规处理;

11.以上各项规定务必请学生遵照执行,所有违规均将记录在案,一个学期内累计违规达到2次或2次以上者,将取消本学期该开放实训的资格;

12.以上未尽事宜,请参照《交通信息工程系学生实训安全守则》和《交通信息工程系学生实训守则》;

1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实训室的奖惩制度

一、实训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令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地区、地方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按照产品技术标准,测试方法进行各项检测实训工作。

二、实训人员要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三、实训人员应对实训结果负责,确保试验结果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遵章守纪,维护职业道德,不吃请受贿,保证实训结果的公证、可靠。

五、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损害公司利益。

六、严格执行学院、系部及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七、不准擅自多或少抽样样品,不得私自处理式样。

八、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危险性实训安全风险评估与准入机制

为了明确危险性实训风险程度,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降低实训室风险,保证检验科安全工作。根据检验科现有特点,主要存危险化学品污染、发生火灾等方面安全风险,具体如下:

一、火灾风险

1.风险评估:因计算机、电子网络仪器、设备较多,电源及线路比较复杂,同时实训室存放并使用少量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存在发生火灾安全风险。

2.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实训室安全制度;

(2)定期检查实训室用火、用电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仪器、设备的操作;

(4)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

(5)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及火灾应急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溢出事件

1.风险评估:由于危险化学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如:火灾或爆炸,人员中毒或伤亡,污染生态环境等。根据目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害及相应的管理进行分析评估,认为使用数量很少,危害较低,不会引起大范围的化学品污染。

 2.预防措施:

(1)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管理,特别是剧毒物品要存放在保险箱内,执行双人双锁管理;

(2)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保管、领用制度,双人收发,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3)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配置足量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的布局要明显,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5)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强防火意识;

(6)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溢出后的应急处理;

三、准入资格

以上人员只有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方为通过实训室准入制度,获取进入实训室工作的资格。

1.认真学习《威尼斯144777安全教育手册》等相关材料;

2.接受所在实训室安全员针对各自实训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签订《威尼斯144777交通信息工程系实训室安全承诺书》;

3.参加学院和系部定期组织的安全培训,参加灭火器使用培训等。

四、准入规定

1.实训室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

2.只允许被批准的人员进入实训室工作区域。

3.外来参观人员,经实训室负责人同意后,在实训室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实训室参观,但每次参观人数限制在十人以内(特殊情况除外)。并告知潜在的风险才能进入实训室。

4.经批准的来实训室协作、工程维护和仪器调试(或维修)的外来人员必须由本实训室人员陪同。

5.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实训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方可开始工作。

6.实训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训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相关培训,自愿从事实训室工作。

7.进入实训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化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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