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交通行指委〔2021〕6号
各委员单位、各专指委: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办〔2021〕588号)要求,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细则》,充分发挥广西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咨询、指导作用,现将推荐交通运输大类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全区中职、高职(专科)及高职(本科)教材建设研究工作;协助做好自治区规划教材的认定与审查,审查在全区范围内使用的职业教育教材;对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材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材管理相关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二)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熟悉教材语言风格。
(三)专业水平高,熟悉职业教育工作,了解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熟悉行业发展与用人需求,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或在教育实践、管理方面有较大影响力。
(四)熟悉国家及自治区教材管理相关政策,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五)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相关工作,年龄要求65岁以下。
三、推荐名额
(一)各委员单位、各专指委可各推荐1名专家。
(二)已入选自治区教材委员会(详见桂政办发〔2021〕34号文)的职业教育教材专家直接纳入自治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专家库,不需重复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对拟推荐人选严格把关,要对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查。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前将《自治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自治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广西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jth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