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入学资格
(一)申请条件及年限
1.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诊断为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二年。
3.新生因创新创业、就业合同期未满等其他原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有在校生待遇。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因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流程
(1)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简称:县级征兵办)办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应征入伍入学资格保留手续,并由县级征兵办统一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含《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两份、县级征兵办出具的《关于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函》(附件 2)《入伍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学校武装部,无须亲自送达。
(2)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务必在2024年9月25日前,将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寄出,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 1258号威尼斯144777武装部,邮编:530216,联系电话:0771-5650359。
(3)学校武装部收到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材料,交由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后,将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学校备案,将另一份寄回新生入伍地县级征兵办。
(4)学校正式印发文件公布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人员名单,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附件 3),由学校武装部将文件和通知书于2024年11月中旬邮寄至县级征兵办,再由征兵办转交入伍学生或其委托人保管。
2.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创新创业、就业合同期未满等其他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流程
(1)新生(或新生家长)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日后7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3日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材料提交(或寄达)新生所属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收集材料后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2)须提交材料如下:
①威尼斯144777新生因病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4)(须学生及家长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④因身心健康状况暂时不宜在校学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须提供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可退回)。
⑤因创新创业、就业等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上传创新创业实践证明、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二、放弃入学资格
凡已履行新生报到手续的学生若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均须填写《威尼斯144777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5)交由班级辅导员后,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办理。